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5-11-17
黑龙江/伊春 招标采购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伊春-2025-11-17 00:00:00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吨专业的封闭压缩垃圾清运车,不得将其他车辆更改用途用于垃圾清运。垃圾清运车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防污措施得当,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
*、按照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每周周三、周五清运如垃圾量增多,可增派压缩式垃圾车车次,保证当天将垃圾清运彻底,年内不限次数,如遇采购方有重大活动或紧急突发情况,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增加清运频次,并配合处理各类应急事务。
*、垃圾清运做到清运及时,垃圾站清根见底,无死角。垃圾自装、自运、自卸,并按照相关部门关于垃圾处理的规定,必须到指定垃圾处理厂进行销毁,并提供正规垃圾处理厂所赋予的相关证明
*、垃圾清运要规范管理,装车时不能遗漏垃圾,并保持装车点卫生清洁;为绝对确保采购方监管场所绝对安全,成交供应商需使用**铲车配合装运垃圾,垃圾清运全程无罪犯接触;垃圾车在运输途中不得散落垃圾,车辆保持封闭状态,车辆标志清晰,做到安全行驶;清运垃圾时爱护劳动工具和公共设施,如造成采购方建筑物、工具、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的负责更换、赔偿。
*、成交供应商自负垃圾清运的人工、运输、油耗以及完成垃圾清运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单独支付因垃圾清运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垃圾清运操作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合格、能熟练掌握垃圾车和铲车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具备规范、安全完成清运工作能力后方可上岗。
*、在垃圾清运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清运不及时的,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采购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结算费用,如产生严重后果,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方相应经济损失。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对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各项管理和规定。由于采购方工作性质特殊,相关人员需保守可能接触到的工作秘密,如有违反,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将其清退,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成交供应商中标后,经采购方现场调查,成交供应商不具备或者达不到以上条款服务要求,须赔偿采购方中标价格**%违约金。
预算参照****年度费用******元,季度付款**%,作为拦标价格;履行期限采取*+*模式签订合同,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监狱综合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合同。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路***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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