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1-17 00:00:00
食堂副食品供应(第二包)第二次流标暨第三次招标公告(*****************)
我部于****年**月**日组织了食堂副食品供应(第二包)第二次开标因满足资格性符合性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此流标。现拟对食堂副食品供应(第二包)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供应 (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四、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家供应商,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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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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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蔬菜水果,豆制品类 |
***万元 |
天津市西青区、北京市石景山区,以及上级明确的任务区域。 |
一年 |
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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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若因政策变动需更换供应商,采购方可免责解约,下浮率为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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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截至开标,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外商独资或控股、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人须在天津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房屋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所有证,房屋为租赁的必须为直租(即租赁合同乙方为房屋产权所有权人),需提供产权所有人的房屋产权所有证、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电子流水记录,且电子流水记录必须是投标公司对公账户的转账记录,通过个人缴纳的电子流水记录不予承认,且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时间须在报名之前。租赁房屋必须使用时间至少两年以上,现有租赁协议必须满足本项目履约有效期。
(七)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三个月的结款周期。
(八)投标人近*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近*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近*年(截至开标)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投标人应主动如实提供近*年内与相关部队合作的协议,并确保近*年(截止开标)在部队副食品巡视通报中未出现重大问题、未列入巡视审计重点关注名单。
(九)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 。
(三)报名时请写清参加的包号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份: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一证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需提供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携带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在天津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库房、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房产等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所有报名商家必须以实际递交合格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我单位将组织现地考察(重点对投标单位经营能力、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在天津是否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综合评定投标供应商实力),考察合格后免费发放招标文件。考察中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实现象,我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考察合格仅作为发放文件依据)。
七、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二)申领地点: 天津市 。
(三)申领方式: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地点: 天津市 。
十、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助理/蔺助理
联系方式:***********/***********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