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新界住宅小区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2025-11-14
陕西/西安 审批|立项|规划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新界住宅小区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陕西/西安-2025-11-14 00:00:00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关于新界住宅小区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新界住宅小区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以西,凤栖西路以南,建设单位为陕西正伟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规划现状确认内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了公示。按照西安市长安区加快解决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动产登记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部分进行了修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平方米,附属设施**平方米)。容积率为*.**,建筑密度为**.**%。

二、本次确认的各楼幢的用途、层数、面积

*.*座住宅楼,地上**层,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座住宅楼,地上**层,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地下建筑,地下*层,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配套公建情况。

应建情况:便民店***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平方米,治安联防站**平方米,变电室**平方米,公共厕所***平方米。

实际建设情况:配套公建均未建设。由区政府根据处置方案妥善处理。

四、车位信息。

该项目应配建规划车位数***个,其中场地内车位***个,用地外协议停车位***个。现状场地内车位数**个,少建**个。由区政府根据处置方案妥善处理。

五、人防信息。

根据****年*月*日审批总平面图中人防部门意见,应建人防面积****.**平方米。实际建设****.**平方米。

六、其他情况。

该项目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条件***.**平方米,其中地上超出***.**平方米(住宅超建****.**平方米,配套公建少建****平方米,商业超建**.**平方米),地下超出**.**平方米。

公示开始之日起*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号)

邮编:******

联系电话:************

附件:西安市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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