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17 00:00:00
安徽兴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毛针织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批)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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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兴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毛针织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兴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毛针织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利加纺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大岭山路***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安徽兴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毛针织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批)
询价范围:安徽兴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毛针织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批)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内(**月**日前),完成供货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玉凤 杜兆芳 瞿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号文规定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兴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合肥市清溪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联系方式: 宣凯龙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宣凯龙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