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5-11-17 00:00:00
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机关、服务期限、经费预算、服务单位数量与对象
(一)选聘机关即采购主体为黔东南州司法局。
(二)本次采购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年(自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且约定生效时间起算)。
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采购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经费预算是******.**元/年度,两年共计******.**元。
(三)拟向社会公开采购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共*家,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和选聘机关黔东南州司法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报名主体与条件要求
可以指派*名以上法学专家的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可以指派*名以上且具有*年以上执业经验专职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均可报名。被指派的人员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严格遵纪守法,非司法机关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受过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自愿服从或接受聘任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部署。
三、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内容
(一)为本级人民政府和选聘机关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二)为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承办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党内规范性文件草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或其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法律责任风险评估等事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意见;
(三)为本级人民政府或选聘机关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后的备案审查等事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意见;
(四)参与重大招商引资合作项目的事前尽职调查与洽谈,参与合作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或合同草案等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应对工作;
(六)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七)参与重要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或重大行政行为专题研究等方面会议,参与重要的法律业务专题培训、重要的普法和法制宣传等重大活动;
(八)根据安排办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和选聘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九)履行《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与合同义务。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报名的不予接受。
材料提交,拟报名的单位需向采购单位提供书面的报名材料,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提交至凯里市开怀街道金山大道**号黔东南州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科(邮政编码:******)。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资料
*、报名表;
*、有关高等院校或法学研究机构职能职责、服务宗旨、律师事务所执业范围、从业人员配置和拟指派律师擅长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概况简介。
*、拟指派法学专家、法律研究员、律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本人获取法律从业资格证书、职务职称或所获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荣誉表彰等证书复印件。
上述报名资料应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接受补报。
(二)报名材料的初审与评审决定
****年**月**日前由选聘机关内设机构政府法律顾问科牵头组织律师工作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立法科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对报名主体提供的报名材料共同进行初审初评。初审初评后,由政府法律顾问科牵头汇总形成初审合格名单报请选聘机关行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并决定拟聘服务单位名单。
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拟聘服务单位名单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审核。
(三)社会公示
报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黔东南州司法局将拟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及被聘人员名单通过黔东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天。
未列入拟聘公示名单的参报单位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意见。
(四)聘用合同签订与证书发放
公示期满后,由黔东南州司法局与拟聘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于****年**月**日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向被聘专家或律师发放聘用证书或文件。
决定聘用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与名单,由黔东南州司法局书面报告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附件:****年黔东南州司法局采购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报名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