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11-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翠屏科技教育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民主路**号*栋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翠屏科技教育与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市容管理服务 |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仿宋象鼻场镇金象社区(包括宜宾监狱、警苑小区)、红坝社区(农村区域)、方碑社区(农村区域)、大地社区(农村区域)及**个村每日早上*点前完成所有垃圾清运,其他村社可间隔一天完成所有垃圾清运。在清运中对垃圾池周围的白色垃圾及时清捡清运,清运后对垃圾池周围及门前及时清扫,并关好垃圾门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宗超(采购人代表)、黄琼、邓光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招标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计取**,***.**元,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转账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江北支行
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号国资大厦***室。
*.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台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