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5-11-17
安徽/池州 变更澄清
池州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池州-2025-11-17 00:00:00
池州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池州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及服务需求中*、***.*分析仪中“★(**)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环境空气颗粒物(***.*)切割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内。”修改为:“★(**)配置的***.*切割器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环境空气颗粒物(***.*)切割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符合**********)内。”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及服务需求中*、户外一体化机柜“(*)底部设置叉车孔及重载脚轮(带锁紧功能),顶部设置不锈钢吊环,方便运输和移动;底部槽钢侧面按图设置螺纹,并配置机柜固定件。”修改为:“(*)底部设置叉车孔及重载脚轮(带锁紧功能),顶部设置不锈钢吊环,方便运输和移动;底部槽钢侧面设置螺纹,并配置机柜固定件。”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中*.*.*技术资信分*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必须包含***.*分析仪监测设备供货业绩,每一项得*分,满分**分。”修改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必须包含***.*分析仪监测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证明得*分,满分**分。”

更正日期:****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池州生态环境局

址:池州市长江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池州加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金汇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慧慧

电   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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