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11-17 00:00:00
某配训系统需求公示(单一来源)(*************)
我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某配训系统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配训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该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招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四、采购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
* |
某配训系统集成主机(含嵌入式实时控制软件)及配套设备 |
套 |
* |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
想定、电磁态势等效计算及远程导调控制软件 |
套 |
* |
|
||
|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六、供应商名称
扬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七、单一来源理由
扬州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已承担我部首套配训系统的研制,试用结果表明系统工作正常,技术状态稳定,达到了预期研制目的。为降低技术风险和加快项目推进进度,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公示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且能够提供上述产品和服务,可以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见附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近*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建议函(见附件*,反馈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峰
电 话: ***********
邮 箱: ******@****.***
地 址:大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