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票据、CB承销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11-17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票据、CB承销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温州-2025-11-17 00:00:00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年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第四点采购内容中

要求为本次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提供承销服务,注册规模不超过**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要求为本次中期票据提供承销服务,注册规模不超过**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点采购要求标段*: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一)基本要求中债券品种

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

*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第五点评分细则标段*: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序号第*项中债券承销合作情况

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需提供****网页相关数据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第五点评分细则标段*: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序号第*项中直接投资承诺/批复

提供总行/总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投债授信批复(批复内容应明确可用于债券投资业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否则不得分。

提供有效投债授信批复(批复内容应明确可用于债券投资业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否则不得分。

*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第五点评分细则标段*: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承销服务

序号第*项中直接投资承诺/批复

需提供总行/总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投债授信批复(批复内容应明确可用于债券投资业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否则不得分。

需提供有效投债授信批复(批复内容应明确可用于债券投资业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依据,否则不得分。

*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第五点评分细则标段*: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承销服务

方案(**分)

方案(**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机场大道****号诚远大厦商务办公楼**层、**层

联系人:郑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王敏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陈密珍,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号楼**层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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