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25-11-17 00:00:00
环管中心生活垃圾转运暨雾炮抑尘、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环管中心生活垃圾转运暨雾炮抑尘、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江苏省镇江江天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镇江市官塘桥路汽车客运南站*幢第*至*层 | **.**(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环管中心生活垃圾转运暨雾炮抑尘、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服务 服务范围:环管中心生活垃圾转运暨雾炮抑尘、道路洒水降尘作业服务:由甲方提供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乙方提供驾驶员并按甲方要求负责每日将扬中市生活垃圾分别从扬中市生活废弃物处置所、城东垃圾中转站、滨江新城垃圾中转站、天后宫路垃圾中转站等站点运至光大环保能源(镇江)有限公司、负责各垃圾中转站场地垃圾中转箱的转运、负责垃圾转运车辆维修送检、年检送检等工作;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雾炮抑尘、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及服从甲方安排的其他作业任务。现需要采购能为采购人提供作业服务的供应商保证采购人的需求。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所有工作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完毕。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止。服务期满后,运营主体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次,续签服务总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若未通过考核,则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所供的项目服务必须遵守国家颁布标准和有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江、陈阳、李泳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双方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晟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供应商得分和排序:
| 名次 | 供应商名称 | 总得分 |
| * | 江苏省镇江江天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镇江春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 |
| * | 丹阳市众泰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中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洲西路***号
联系人:何宇洪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镇江晟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三丰路*号
联系人:姚一鸣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一鸣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