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龙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太湖县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龙山路、海会路10kV供电线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17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太湖县龙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太湖县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龙山路、海会路10kV供电线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安庆-2025-11-17 00:00:00
太湖县龙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太湖县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龙山路、海会路****供电线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太湖县龙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太湖县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龙山路、海会路****供电线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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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龙山路、海会路****供电线路建设工程

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一、中标候选人

分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万元)

工期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

太湖县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龙山路、海会路****供电线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

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业务监督电话:****-********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明生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和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龙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生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

公告将于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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