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湾沚区六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17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芜湖市-湾沚区-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湾沚区六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芜湖-2025-11-17 00:00:00

****年湾沚区六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年湾沚区六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年湾沚区六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号楼(区农林水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

宦伟***********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建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伟业大厦****室

联系人及电话

奚冬冬***********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珺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孙寒利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丰乐镇****年度“小田变大田”示范区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丰乐镇****年度“小田变大田”示范区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辽宁省水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孙永革

证书编号:辽****************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疏勒县罕南力克镇****年*.*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奈曼旗****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禹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

项目负责人

赵志伟

证书编号:皖************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年谢家集区孙庙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年谢家集区孙庙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新疆盛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作否决处理。

*、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作否决处理。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作否决处理。

*、河北凯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资格要求,作否决处理。

*、安徽君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作否决处理。

*、洪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作否决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四川佳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恒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安徽佰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富诚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抽取的系数*值:*.**;

*、评标基准价:********.**元。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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