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14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万安县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吉安-2025-11-14 00:00:00
万安县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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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年****日上午****在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江西星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元

建造师:舒凯注册证书编号:赣****************
技术负责人:胡冬珍

八大员

施工员:吴海凤质量员:郭利红

专职安全员:罗雪华标准员:黄维轰

材料员:眭海莲机械员:黎福明

劳务员:曾广修资料员:金庆勇

公示时间********日至********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先生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万安县发改委:************

万安县招标办:************

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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