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17 00:00:0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年“生态环境宣传进校园”活动项目二次公开采购的公告
供应商:
我局现有“****年生态环境宣传进校园活动项目”需进行二次公开采购确定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生态环境宣传进校园活动
二、活动目的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年)》和《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的相关部署与要求,以点带面,不断提升辖区广大师生的生态文明素养和环境保护意识,现计划在区内遴选不少于*所小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三、项目内容
(*)开展生态环境宣传进校园活动时播放环保有关宣传片,让师生们深刻感受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组织环保志愿者对环境保护课堂知识进行讲解,让学生充分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掌握环境保护的知识。
(*)开展课间摊位宣传活动,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等环境保护知识。
(*)用**分辨率制作*分钟活动成果宣传片。
(*)服务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至少*人,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名(具有开展校园活动经验),其他服务人员至少*名(具备环保宣传背景或经验)。
四、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报价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证明符合供应商资质及要求的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财务状况报告或书面声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报价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模板见附件*;
(五)《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六)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等)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七、定标原则
(一)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最高者得。
(二)采购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在黄埔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九、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至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号人防楼三楼***室。邮寄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恕不接收。
递交时间:****年**月**日*:*****:**
十、项目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承诺书
*.项目评分标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年**月**日
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承诺书
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行为。
以上声明完全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
****年生态环境宣传进校园活动项目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