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畜牧兽医总站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示
2025-11-17
黑龙江/黑河 中标结果
孙吴县畜牧兽医总站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示
黑龙江/黑河-2025-11-17 00:00:00

孙吴县畜牧兽医总站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中国农业科学院旧主楼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

服务类(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 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 一、宗旨建设农业科技示范高地,强化标准引领与科技赋能,围绕孙吴县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农业品牌,构建现代化营养健康产业体系,助力“孙吴县*中国的安格斯牛肉之乡”建设。二、重点合作领域及履行期限(一)评价孙吴县特色农产品(完成时间:合同签署*年内)*.主要工作(*)完成沙棘相关产品评价(*款);(*)完成白桦汁相关产品评价(*款);(*)完成安格斯牛相关产品生态评价(*款)。 *.工作细则(*)甲方负责协调相关企业提供全部需评价产品的检测报告,乙方收到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颁发评价证书。证书及相关标识有效期自颁发之日起计算,为期*年。(*)合同金额包含以上*款产品评价费用,额外产品评价费用另行商定。(二)建立安格斯牛肉评价体系(完成时间: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授牌成立安格斯牛产品研发中心,乙方根据甲方推荐合作企业生产需要制定产品研发任务,研发费用及支付方式另行商定。甲方仅在双方就安格斯牛产品开展实际合作研发后,方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安格斯牛产品研发中心”名称。除此情形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与该中心相关的宣传。 *.乙方制定发布安格斯牛肉营养评价体系。(三)赋能品牌与授权背书(完成时间:合同签署*年内)授牌企业的*款产品使用“技术支持”标识。授权期限:*年。授权费用:本合同经费包含首年费用,第二年起相关费用待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四)建立食物营养教育基地(完成时间:合同签署*年内)乙方协助甲方申报建立食物营养教育基地。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次食物营养教育基地中科普专栏内容指导。(五)指导举办重大会议(完成时间: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导甲方举办高端学术交流会、产业峰会或技术交流会*场,协助邀请食物营养学科领域专家参会。 合同签订后*年 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 静(采购人代表)谷瑞秋张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中标金额的*.*%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农产品评价及农业科技赋能合作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通过 通过 **.** **.** **.** ***.** *,***,***.** *,***,***.** *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通过 通过 **.** **.** *.** **.** *,***,***.** *,***,***.** *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通过 通过 **.** **.** *.** **.** *,***,***.**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权景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孙吴县畜牧兽医总站

地址:孙吴县中央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昊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东风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昊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黑龙江昊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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