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2025-11-17 00:00:00
| 招标公告名称: | 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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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内容: | ||||||||||||||||||||||||||||||||||||||||||||||
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建设规模包含:南关街(向阳路*汗乐宫),文化路(织鑫大街*商贸大街),崇礼街(迎宾路*朝阳路)龙泉花园南侧路(佟麟阁大街西*****佟麟阁大街),老城区(花市街、车站街),福康街(兴阳路南侧*朝阳路),兴阳路(福康街*佟麟阁大街),北二环雨水(三利大街*高安路),网通路。 建设地点: 高阳县城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如未成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蒋二兵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刘天惠 ,联系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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