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17 00:00:00
福州某部器材室智能化改造更正公告(*****************)(第*包)
福州某部器材室智能化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某部器材室智能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删除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的部分技术要求及相关评分项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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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智能长枪柜和智能柜中的下列参数: ▲*、声纹识别功能: 声音采集器应具有噪声抑制功能和语音活性检测功能;声纹注册时间:≤*.**,声纹确认时间:≤****。(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声纹精度:达到二级识别精度,同信道:取阈值=*.***当***=*.*%时,***≤*.*%;跨信道:取阈值=*.***当***=*.*%时,***≤*.*%。(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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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技术评审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中的“*.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中标注有“▲”符号的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计*个指标项,每负偏离一项扣*分,共*项,满分*分,正偏离不加分。”,相对应分值计入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的其他剩余评分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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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长枪柜和智能柜中的下列参数: ▲*、人脸识别功能:人脸识别的检测频率应≥**次/秒。在同一设定阈值条件下,在有效探测集总数量≥**万张时,且设备的错误接受率(***)应≤*.**%时,错误拒绝率(***)应≤*%。(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指纹识别功能:指纹识别应满足国家要求,认假率应≤*.***%,拒真率应≤*.*%,且在*:*和*:*比对时,平均响应时间应分别为≤****和≤*****(*≥***)。(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修改为:*、人脸识别功能:人脸识别的检测频率应≥**次/秒。在同一设定阈值条件下,在有效探测集总数量≥**万张时,且设备的错误接受率(***)应≤*.**%时,错误拒绝率(***)应≤*%。 *、指纹识别功能:指纹识别应满足国家要求,认假率应≤*.***%,拒真率应≤*.*%,且在*:*和*:*比对时,平均响应时间应分别为≤****和≤*****(*≥***)。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林先生
移动电话:***********
邮 箱:*********@**.***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欧先生
办公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