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025-09-02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A包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燃气安全运行监管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被投诉人:山东北跃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广州路****号A栋*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一、评分办法设计不合理,没有量化,存在严重倾向性。例如:描述完善得**分,描述比较完善得**分,描述一般得**分。描述完善与描述一般的评判的标准是怎样的,没有量化,存在严重倾向性。二、存在人为压低主观评分的重大嫌疑。我司资质文件完整,业绩完全响应招标要求,客观项应属满分范畴,主观分较低,存在人为压低评分的重大嫌疑;三、其他中标候选人基于人员、资质都没有的情况下,得分高于我司。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人员、资质均不具备,得分高于我司。四、打分存在明确的倾向性和指向性,对我司打分存在不公正情形。我方具备人员证书满分、业绩满分、价格满分的情况下,总体评分相比于其他家有**分偏差,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对我公司打分存在不公正。五、对我公司主观评分较低,存在严重倾向性行为。我司资质文件完整,业绩完全响应招标要求,客观项应属满分范畴,且我司报价金额为*******元,中标供应商报价金额为*******元,主观评分极低。六、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中,江苏智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得分与首次公告得分不一致,招标代理存在私自篡改最终得分结果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对于投诉事项一、六,该两个投诉事项在提起投诉前没有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一、六。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二、三、四、五。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