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
2025-09-03
山东/菏泽 中标结果
关于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
山东/菏泽-2025-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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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发布人:菏泽市本级信息发布
本机关收到关于对山东省菏泽市立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项目编号:*************************)的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处理结果如下: 一、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终止公告的行为违规,责令采购人菏泽市立医院、代理机构山东正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于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之规定,认定本项目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违法行为;责令采购人菏泽市立医院、代理机构山东正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于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菏泽市立医院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责令采购人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需求调查,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