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10-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包/ *包 二、项目名称:鱼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济宁市兖州龙桥街道维多利亚花园三期托幼 被投诉人*: 地址:鱼台县湖凌二路 被投诉人*: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鱼台县谷亭街道水韵豪庭*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 *包专家*、*包专家*打分出现畸高、畸低的情况,直接导致中标结果失真。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对四家投标单位*包*包的打分不一致。投诉事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罔顾事实,敷衍了事,对质疑不予采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 本机关调阅了投诉人投诉材料、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专家评审材料、代理公司提供的代理报告、评标现场活动录音录像等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规定,*月**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对专家的评分进行了认定,原评标委员会认定本次评标存在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责令采购人终止采购活动,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鱼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鱼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