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职业技术大学(原淄博职业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修缮改造家具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13
山东/淄博 质疑投诉
关于淄博职业技术大学(原淄博职业学院)2025年学生公寓修缮改造家具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淄博-2025-10-13 00:00:00
关于淄博职业技术大学(原淄博职业学院)****年学生公寓修缮改造家具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淄博市本级信息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包

二、项目名称:淄博职业技术大学(原淄博职业学院)****年学生公寓修缮改造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志超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六路以南

*.被投诉人:淄博职业技术大学(原淄博职业学院)、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号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泉路***号金达大厦***室

*.相关供应商:淄博太平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西过境线二里段路西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此项目****年*月*日**:**中标公示中*包中标人为淄博太平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而非投诉人。投诉人认为此次评审打分不公平不公正,具体体现在评标过程中对投诉人的评分明显低于实际水平,差异显著,出现畸高、畸低的现象,疑有暗箱操作之嫌。依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请重新审查评标过程,确保公平公正。*.本项目*包中标人“淄博太平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和供货能力,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中标公示中“淄博太平洋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业绩虚假。*.中标公示附件的业绩部分没有“标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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