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曹财采投【2025】11号}
2025-11-06
山东/菏泽 质疑投诉
曹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曹财采投【2025】11号}
山东/菏泽-2025-11-06 00:00:00
曹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曹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发布人:菏泽市曹县信息发布

投诉人:上海医鲁汇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奉公路****号**幢*层***屋。

法定代表人:董品言

被投诉人:山东陶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曹县青菏街道北邵社区凤凰花园城南门。

法定代表人:康凤兰,职务:总经理

投诉人上海医鲁汇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鲁汇公司”)因曹县人民医院麻醉机、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包,以下简称“本项目”),不满意被投诉人山东陶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能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向被投诉人转送了投诉书副本,审查了相关材料,现审查终结。

本机关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二、三、四、五、六。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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