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5-11-13 00:00:00
受金湖县民政局的委托,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竞磋*******
*、项目名称:金湖县****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
*、标段名称:第二标段: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万元/个);开展周期不超过**个月。
*、采购需求:金湖县****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第二标段: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二次),拟招*家社会组织。
注:本项目无需投标报价,由评委对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进行打分。二标段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展周期不超过**个月。
二、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示范格式四)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行业不涉及中小企业)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非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即可)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督导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已申报民政部门“陪伴同行”、“情暖童心”等且中标的项目,不再接受参与本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上年度市、县各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的,或已在市、县各级其他单位及部门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同类项目的,本年度不再重复支持;
(*)对****年度金湖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中标的社会组织,在项目执行的督导过程中没有按照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参与本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
(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示范格式三)
*、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需提供原件备查);
(*)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二标段:
(*)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年度检查合格(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检合格信息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有专业社工参与项目执行(提供专业社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投标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花名册、专业社工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有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项目的经历,社会效益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媒体正面宣传报导)。
三、投标报名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报名。
*、报名材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见附件)、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无需到达现场,请各投标单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递交邮箱:*********@**.***),各投标单位自行联系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磋商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正确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相关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造成相关招标信息(含澄清、修改等信息)无法接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电话:*************。
注: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金湖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金湖县建设路**号)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七、相关信息: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九、采购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采购人:金湖县民政局
地址:金湖县建设路**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
十、招标代理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号利达大厦***室。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