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变更公告]
2025-11-15
四川/广元 变更澄清
[施工]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变更公告]
四川/广元-2025-11-15 00:00:00

[施工]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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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

在第三次答疑澄清文件列表的招标清单及相关附件压缩包中,贵方只提供了***格式的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招标清单文件,请提供*****格式和***格式的招标清单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项目为何需要提供清单报价,是否无谓增加投标成本和投标难度系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专用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第*)条中“*)履约担保提交期限:①现金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废止中标公示结果。②保函或保单形式: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本条提交现金履约保证金与履约保函提交期限存在不一致情况,现金形式提交时间过短,且履约保证金是合同订立后履约合约的担保与保证,中标公示结束并不意味着合约履行生效,是否均改为“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提交,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提交”较为合适?而不是以中标公示截图为依据!以便于央国企缴纳大额资金留够内部审批流程时间,央国企只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作为依据才能发起内部审批流程。

答:详见补遗*号。

提问*:

①:***为啥要提供清单报价,又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价,无谓增加投标成本和投标难度系数,这样是有意排除潜在投标且系统未提供招标清单***格式,②:如果不提供标价的工程量是否被废标:若此次投标单位提供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标后,是否作为后期实施过程中结算的依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①、根据本工程投标须知相关约定,工程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进行计价;答疑 * 已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就合同内单价部分与总价部分的具体结算方式予以明确? ②、招标答疑 * 的招标清单是 *** 格式,且需作为结算依据。*** 转 ***** 容易出现数据出入,会影响报价和后续结算准确性,能否提供一下 ***** 版本的招标清单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标人:广元市投发置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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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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