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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号〉),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已变更,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文件。在本项目开标时间至确定中标人期间,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工程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及后续招投标流程,并应主动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项目其他管理班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必须一人一岗;
*.* 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年*月***月)内本投标单位有效社保证明;
*. 信誉要求: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过本项目前期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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