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GY20251030(GC)002-001澄清文件
2025-11-14
四川/广元 变更澄清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GY20251030(GC)002-001澄清文件
四川/广元-202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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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号 一、原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专用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第*)条“*)履约担保提交期限:①现金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废止中标公示结果。②保函或保单形式: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现更正为:“*)履约担保提交期限: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不计利息。如未按要求提交,发包人有权废止中标公示结果。” 其余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请知悉! 招标人:广元市投发置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