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020-03-30
江西/九江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江西/九江-2020-03-30 00:00:00

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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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改社会字〔****〕**号


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瑞昌市发改委:
按照《江西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社会〔****〕***号)文件要求,现将此项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严格执行计划。请严格按照《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功能规模进行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按月进行调度。该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请于每月*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完整准确地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
三、切实加强监管。应会同文广新旅等相关部门围绕计划事项,特别是资金使用、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功能规模、建设内容等加强监管。我委将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其他要求。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

附件:*.九江市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表
*.综合信用承诺书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抄送:市文广新旅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附件*

附件*

综合信用承诺书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审慎研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履行报建手续。
二、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方案和工期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三、承担的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积极配合稽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此承诺书扫描件在签署后加载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案。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
信息数据填报联系人:*********************
手机:************* 座机:**************


项目单位(法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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