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2-01-28 00:00:00
关于园林设施(市直管)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 来源:九江市发改委设审法规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发改设审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 责任部门:
九发改设审字〔****〕**号
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园林设施(市直管)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九城管字〔****〕***号)及初步设计文本(杭州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收悉。我委于****年**月**日在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依据《关于园林设施(市直管)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投资字〔****〕***号)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南湖公园位于南门湖东岸,南邻长虹大道,北接新公园路。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道路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园路改造面积约****平方米,休憩场地、羽毛球场等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围墙改造长度约***米,竹林围栏约***米,南湖公园办公室和东南侧公厕立面刷新约***平方米,南湖公园东门东侧,北门入口道路以及园林局、南湖公园办公室之间,设置生态停车场约***平方米。
三、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进一步梳理道路现状,统筹考虑,与园路绿化相协调,优化路面结构设计;按城市“创文”要求,优化园区场地布局选择性增设铺装。
四、工程概算
经核定,园林设施(市直管)改造提升工程总概算为***.**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请你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严格项目管理,控制概算投资,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或调整概算应按程序及时报我委审批。
此复
附件:园林设施(市直管)改造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园林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附件
园林设施(市直管)改造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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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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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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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建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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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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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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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一×*.*% |
|
* |
勘察设计费 |
**.** |
一×*.*% |
|
* |
工程监理费 |
*.** |
一×*.*% |
|
* |
造价咨询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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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 |
(一+二)×*.*% |
|
工程总概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