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3-07-24 00:00:00
关于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 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 **:** 来源:市发改委设审法规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
-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对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九城管字〔****〕**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投资字〔****〕***号)、《关于对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调整的函》、市水利局出具的《关于对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意见》,以及九江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关于〈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九项服字〔****〕**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九江市濂溪区、八里湖新区、经开区。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北起九江市文化馆、南至十里大道,全长约****米。建设内容为钢坝更新、沿河护栏维修、新建居民休闲点、铺地和厕所修复及其他基础设施维修更新等。
三、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下一步应进一步优化完善自动控制系统的专项设计,确保钢坝可正常启闭;进一步完善钢坝上游泥石淤积方案设计。
*.下一步应进一步优化排水沟相关设计;进一步完善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设计。
*.下一步应补充完善钢坝运行管理相关设计。
四、工程概算
经核定,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总概算为****.**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并保证项目安全,如期投产完工。
特此批复。
附件: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设备更新工程概算核定表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十里河生态公园护栏、钢坝等
设备更新工程概算核定表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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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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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路铺装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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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坝设备安装及卫生间装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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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排水安装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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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室外电气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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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其他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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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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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计费 |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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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费 |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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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图审查费 |
*.**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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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 |
(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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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概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