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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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共青城市****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共建函〔****〕**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文件与共青城市****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表,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了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原则同意建设共青城市****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茶山街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忠茂小区、仿古街、月亮湾、羽博小区、华远名苑等共**个老旧小区,户数****户,共改造***栋,改造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小区道路和人行道、屋面平改坡和防水防渗、建筑外墙脱落修复、建筑配套设施(包括门窗、楼梯间、油烟管道、落水管、防盗网等),雨污水管网,小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位、充电装置和广告牌位宣传栏、室外消火栓、室外照明及弱电设施、小区围墙和挡土墙、老旧附属设施拆除、智慧安防体系、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政府投资及专项债券。
六、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年,需要延期的需在届满前**日申请,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请你单位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报我局审批,并抓紧落实环评、节能、水土保持、施工许可等建设条件手续,待我局批复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特此批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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