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11-14 00:00:00
【资格后审】湖州南太湖新区梅东片区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滨湖大道以北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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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梅东片区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滨湖大道以北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湖新区审批【****】**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代建单位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滨湖街道梅东片区滨湖大道以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清淤工程、护岸工程及水生态治理工程。涉及*条河道,清淤总长度约*.****,清淤方量约*.**万*³,河道垃圾清理约*.**万*³;新建护岸约*.****;水生态治理河道长约*.****。本工程等级按防洪设计标准为**等。主要建筑物为*级。设计防洪标准为**年一遇;概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万元。
招标范围:河道清淤、护岸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河道垃圾清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个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锁办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管: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号楼(红丰路****号)
邮编:******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号楼(红丰路****号)
电 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丰路****号
邮编:******
联系人:朱敏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泓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戴山路****号吴兴科技创业园*幢*楼
邮编:******
联系人:王萍萍、沈萍萍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技术服务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热线:**********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 |
*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省外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证书可以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
三 | 其他 |
*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近*个月中任意*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自****年*月*日起)) |
*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