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3-07-19 00:00:00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委托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晋安区区级巡防大队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备案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预算金额:*******.**元,现发布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反馈
*.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代理机构。
*.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原件材料需含有建议函[建议函格式:标题(建议函)+正文(建议内容及理由)+落款(含公司全称、法人签名、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邮箱)+日期]、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四、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预公告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重要声明
*.本次公示的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非正式公开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采购人/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递交建议函时,递交人应出具有效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号
联系人:李渊浩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号文欣苑商业资产*号楼*层
联系人:邱陈杰、刘江华
联系电话:*************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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