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原41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原41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一期)设计服务(HBSY-202511FJ-048001001)招标公告
2025-11-14
湖北/十堰 招标采购
【十堰市中心】原41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原41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一期)设计服务(HBSY-202511FJ-048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十堰-2025-11-14 00: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十堰-2025-11-14 00:00:00
【十堰市中心】原**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原**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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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原**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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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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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原**厂大冲车间南区及中冲车间改造利用项目已经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善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十堰市善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原东风**厂内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其利用原**厂面积约为*****㎡的老旧厂房进行更新改造,打造建筑面积约为*.*万㎡的汽车主题**文旅商综合体。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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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及主题包装工程设计(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游乐设备主题包装外观设计、主题造景包装设计);表演秀设计(演出概念设计、演出效果设计、空中设备设计);**及平面设计(**设计、平面**设计、标识导视系统设计、**衍生品方案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支持与服务。(成果须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的设计规定、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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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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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时间或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面积规模*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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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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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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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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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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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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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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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 证书。*.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 锁所有应用场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