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四沿线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澄清文件
2025-11-14
广东/茂名 变更澄清
茂名市电白区四沿线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澄清文件
广东/茂名-202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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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四沿线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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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四沿线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澄清
各投标人:
本澄清文件主要是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澄清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澄清文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第(*)点调整为: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序号*企业资质调整为: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得*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勘察及初步设计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措施承诺书”(一)关于勘察及初步设计进度计划承诺调整为:
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