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14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北碚区蔡家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北碚区蔡家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的补遗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整体修改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排水管网设施养护定额》(***********)、《重庆市装配式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后***%(其中未计价材料、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施工机具使用费价差、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人工单价: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 (*)材料单价: ①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 ②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中没有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 ③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跟审单位、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工程分类的费用标准执行(投标报价中费用标准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费用标准的,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执行)。 (*)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其中增值税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及配套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暂估价整体修改为: 专业工程暂估价:***万元。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规模以下的,符合可以不招标相关规定的,由承包人采取交钥匙工程模式实施,发包人配合。承包人(需在允许资质范围内)或承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实施。费用估价按照第**.*.*项〔变更估价原则〕执行,承包人申报,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共同审定。审定后根据承包人签订的相关合同(需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共同确认)约定,由承包人申报,随进度款按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一并支付。 单项合同暂估价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规模以上的,需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发包人共同招标确定。 招标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