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12 00:00:00
关于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民政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民〔****〕***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项目编码:************************)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闽清县池园镇丽山村上溪坂地块、闽清县坂东镇镇区、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拟分为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金沙分中心、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池园分中心、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坂东分中心、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个子项目进行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金沙分中心
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金沙分中心规划配置床位***床,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养老服务中心、设备用房、地下室、道路与绿化等公共配套工程。
(二)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池园分中心
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池园分中心规划配置床位***床,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养老服务中心、地下室、道路与绿化等公共配套工程。
(三)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坂东分中心
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坂东分中心规划配置床位***床,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康养综合楼、配电用房、地下室、道路与绿化等公共配套工程。
(四)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楼救助站、*#楼福利中心适老化提升改造;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老年公寓、*#老年公寓智能化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充电桩、室外绿化喷灌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合***.**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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