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11-12 00:00:00
关于闽清县九野小镇**级景区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九野小镇**级景区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政函〔****〕**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九野小镇**级景区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编码:*****************
*******)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旅游集散中心**** 平方米;新建*座游客集散中心连接天桥长***米;景区内河道整治*.*千米;整治景区周边环境**** 平方米;提升改造小镇周边路网 *.*千米,包括挡墙、护坡、安防设施等;配套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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