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11-14 00:00:00
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标段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县城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标段,现补遗内容如下: 补遗*.《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和第*.*.*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的原文为:
更正为:
补遗*.《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第*款“合同价格形式”原文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可调价。” 修改为“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补遗*.《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款“合同价格形式”的**.*.*和**.*.*款原文为:“**.*.*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可调价。 **.*.*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根据第 **条[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由于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变化;(*)因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性规定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不可预见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费用变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 。 修改为“**.*.*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可调价。 **.*.*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根据第 **条[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由于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变化;(*)因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性规定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不可预见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费用变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 补遗*.招标控制价(含****和*****格式)、编制总说明以本次补遗通知发布的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和之前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泸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