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11-14 00:00:00
天津市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津市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预算:本项目一年配送金额约为****万元,其中,第*包***万元,第*包****万元,各供应商每年配送金额以实际配送量为准。
*.服务地点:供应商如被我方需求单位中的任意一个单位选中,需负责天津市区域内(涵盖天津市下辖的**个区)指定地点的副食品配送工作,不得作选择性服务。确有必要时,需提供天津市范围外的应急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拟定服务期限为*年,采取*年*签的方式组织实施。本项目设立竞争淘汰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检查和考评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予续签第*年配送合同,合同期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单位终止配送资格(考评方式及标准于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配送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入围副食品集中配送只是取得配送资格,不承诺供应商一定会获得配送机会。若需求单位经过实地踏勘、综合评议不选择供应商配送,该行为不构成违约,需求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需求
(一)第*包
*.禽畜肉类。禽肉、畜肉、火腿、腌肉、腊肉及肉制品等;
*.水产海鲜类。各种鲜(冻)水产品、鱼丸、杂丸、贝类及相关腌制品等。
以上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品种,但不得出现其他包次所涵盖品类。
(二)第*包
*.水果蔬菜类。各种蔬菜、水果等;
*.禽蛋类。各种鲜蛋、腌制蛋类;
*.调料干货类。包括调料、干货、豆制品、面(筋)制品、酱菜、杂品等;
*.奶制品。包括牛奶、饮料、酸奶等。
以上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品种,但不得出现其他包次所涵盖品类。
三、配送标准
配送副食品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和现行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相关微生物限量标准,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标准(******)。具体内容附后。配送过程中验收标准以合同内容为准。
除以上内容外,意向公开文件中还对配送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了初步明确(具体要求以投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