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建成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项目(一期)设备采购/标段  澄清01号
2025-11-14
四川/遂宁 变更澄清
遂宁高新区建成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项目(一期)设备采购/标段  澄清01号
四川/遂宁-2025-11-14 00:00:00

遂宁高新区建成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项目(一期)设备采购/标段 澄清**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遂宁高新区建成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澄清**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中“□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 * (不少于*)分,每低*%扣 *.* (不少于*.*)分。”在编制招标文件***文件的软件中无法勾选“□”符号,现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 * (不少于*)分,每低*%扣 *.* (不少于*.*)分。

二、本项目报名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不变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对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遂宁蔓藤园艺有限公司

****年****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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