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容所围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14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只收容所围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2025-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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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容所围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只收容所围墙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滁州市琅琊区凤凰东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及电话

关勤勤 ***********************

招标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裕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元

工期

**个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茗迪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个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嘉陈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个日历天

公示时间

********日至********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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