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1-14 00:00:00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数量 | 规格要求 |
渣土车辆采购 | ***万元 | **辆 |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乐清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乐财国企管〔****〕*** 号)第十四条对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无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各供应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双休日除外),准备好报名资料前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幢***室领取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七、投标地点:乐清市总部经济园*幢**楼****室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
九、开标地点:乐清市总部经济园*幢**楼****室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报名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料可邮件至**********@**.***。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运输集团诚顺工程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范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幢***室或乐清市总部经济园*幢**楼****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肖忠文
质疑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