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11-14 00:00:00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摩托车社会化考场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摩托车社会化考场采购项目
三、中选信息
中选人名称:宿州市金安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中选人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怀南路东侧
中选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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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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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摩托车社会化考场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埇桥区境内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全车型考场(可考车型:*、*、*)。 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武夷商业城,联系方式:***********。(也可将质疑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比选人或代理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若比选申请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武夷商业城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