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25-11-14 00:00:00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河池学院新校区项目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组团施工(********************)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河池学院新校区项目教学及生活配套设施组团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公告 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由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本级)资质。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③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现澄清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网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池学院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号 联系人:彭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楼 联系人:谭琦辉、钟颜襄、廖东有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