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25-11-10 00:0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城区综合管网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崇仁县城区综合管网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城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崇仁县城区综合管网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城管函〔****〕**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城区综合管网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城区综合管网建设二期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中心城区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对崇仁县中心城区街口里路延伸段、交通路、南桥路支路、公园路支路、世纪大道、东城路等,总长度**.*公里的污水、雨水、供水、燃气、强弱电等管网进行建设,新建**********给水管道**.*公里,************污水管道**.*公里,新建************雨水管道**.*公里,***********中压燃气管道**.*公里,强弱电**.*公里等,配套建设智能监测系统等相关基础设施。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工程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配套和专项债券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城管局
九、如需对批复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变更情况对项目批复予以调整。
十、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