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5-11-14 00:00:00
攸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数字影像云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的攸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数字影像云平台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 | 攸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数字影像云平台服务项目 | 项 | * | ******.**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智慧医疗+数字影像云平台”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株卫发〔****〕**号),要求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间影像数据互通、共享调阅、远程影像会诊等服务,按照建设要求统一接入该平台,该文件明确指出,由株洲市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智慧医疗)承建、部署、技术支持、运营维护与费用收取。
经多方调研和论证,该项目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仅能对接该平台,才能实现医院在全省、市影像数据互通、共享调阅及远程影像会诊等服务。
我院依照《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号)第十五条规定第一项情形,结合市卫健委文件精神与要求,该项目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论证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论证地点 | 攸县人民医院 | ||
论证意见 | 根据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智慧医疗+数字影像云平台”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株卫发〔****〕**号),要求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间影像数据互通、共享调阅、远程影像会诊等服务,按照建设要求统一接入该平台,该文件明确指出,由株洲市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智慧医疗)承建、部署、技术支持、运营维护与费用收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仅能对接该平台,才能实现医院在全省、市影像数据互通、共享调阅及远程影像会诊等服务,该项目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株洲市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该项目的建设与服务。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阳香梅 |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工程师 | |
付湘龙 | 人信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
董紫玉 | 攸县人民医院工程师 |
六、公示日期:自******* *** 至 ******* ***止,共计*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攸县人民医院
地址:攸县联星街道交通北路**号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名称: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攸县发展中心主楼**楼 联系电话: *************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