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本级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南校区体育场配套设施(照明及音响)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14
2025-11-14
河北/承德 质疑投诉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本级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南校区体育场配套设施(照明及音响)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14
河北/承德-2025-11-14 00:00:00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本级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南校区体育场配套设施(照明及音响)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南校区体育场配套设施(照明及音响)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承德阿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雹神庙和润新城畅园*#楼*****
被投诉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承德市开发区高教园区
被投诉人:河北诺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塞纳澜湾居住小区*幢*单元**层******室
相关供应商: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塞纳澜湾居住小区*幢*单元**层******室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政府综合*#楼*******号
当事人:承德阿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雹神庙和润新城畅园*#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组织开评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承德阿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河北诺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进行了书面答复。承德阿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审核后于当日正式受理该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暂停采购项目,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相关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投诉事项进行了答复。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对投诉人质疑事项的回复答非所问,未实质回应核心质疑。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未填写工程类属性采购内容”为由废除投诉人投标资格,无法律依据且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为无效投诉,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承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承德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