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14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5-11-14 00:00:00
绵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绵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空调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千业路***号

被投诉人: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园艺山政府集中办公区*号楼*

四、基本情况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空调采购(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评分细则及标准设置不合理,价格分未占主导,缺乏公平公正性,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原则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绵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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