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在役天然气管线掺氢降碳研究示范项目施工(二次)公开招标(依法)公告[重发公告]
2025-11-14
新疆/喀什 招标采购
城镇在役天然气管线掺氢降碳研究示范项目施工(二次)公开招标(依法)公告[重发公告]
新疆/喀什-2025-11-14 00:00:00

城镇在役天然气管线掺氢降碳研究示范项目施工(二次)公开招标(依法)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城镇在役天然气管线掺氢降碳研究示范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城镇在役天然气管线掺氢降碳研究示范项目施工(二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元,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镇在役天然气管线掺氢降碳研究示范项目施工(二次)
*、需求单位:克拉玛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建设规模:新建天然气掺氢站,站场接收配气站供气南支线天然气和氢气瓶组的氢气,在天然气掺混橇中混合,掺混后的掺氢天然气输回至配气站供气南支线,再供给用户。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辅助完成氢气减压及天然气掺氢一体撬*套、氢气瓶(组)若干的安装工作,及氢气瓶组钢结构罩棚以及配套的道路、围墙施工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及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城镇在役天然气管线掺氢降碳研究示范项目施工(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 年至 ****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年)承揽过 *项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 投标活动,企业信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注: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相关截图;以及提供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特定资格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②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 ** 日**时**分到****年 ** 月 **日**时**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线下开标投标人无须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
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号)评标室*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发票由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根据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林园路**号
联 系 人: 徐新

招标代理: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号
联 系 人:王晨军 赵容萱
电 话:***********
电子邮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