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公寓小区12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5-11-14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上海城市公寓小区12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1-14 00:00:00

上海城市公寓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上海城市公寓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上海城市公寓小区**台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一、 关于“商务评分标准*制造商荣誉”条款的质疑

质疑条款:

*.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自****年以来获得过《政府采购电梯十佳供应商》认证的,每提供一年度得*.*分,满分*分。

*. 所投产品能源再生/节能技术,入编国家级/部委推荐技术名录,或获得国家级/部级奖项得*分。

*. 所投产品型号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得*分。

质疑理由: 上述三项荣誉奖项的设定条件极为特定且组合严苛,经我方市场调研,目前能同时满足所有条件的制造商仅指向某一特定美国独资电梯企业。此设定人为地、不合理地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构成了事实上的排他性条款,违反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

修改建议:为建立更广泛、公平的竞争环境,建议修改为:

*.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过“全球制造商十强”前三名的得*分,***名得*分,****名得*.*分,其余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曾获得过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 所投品牌电梯曳引机能效等级达到一级的得*分,二级的得*分,其余不得分。(注:须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中国能效标识备案证明材料)

答:为保证电梯质量及品质,体现所投梯型优越性,符合项目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 关于“产品性能”条款的质疑

质疑条款:

*. 所投电梯产品悬挂系统采用钢带≥****或者直径Φ≥**** *类钢丝绳的得*分。

*. 层门防冲击力试验要求。

质疑理由: 此两条技术参数的组合具有高度特异性,并非行业通用标准。其综合效果同样是仅有个别厂家(特别是前述同一美国独资企业)能够满足,人为设置了技术壁垒,排除和限制了其他具备同等质量与安全水准的竞争者。

修改建议: 建议修改为更具普适性的技术指标:

*. 所投品牌电梯制动器使用寿命*≥****万次的得*分,****万次>*≥****万次的得*分,*<****万次的不得分。(注: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和****标识检测报告为依据)

*. (保留原横向对比方式,但作为通用标准)为保证乘梯安全,根据所投电梯层门防冲击力进行横向对比:层门通过****或以上冲击试验的得*分;层门通过≥****且<****冲击试验的得*分;层门通过≥****且<****冲击试验的得*分;其余不得分

答:为保证电梯质量及品质,体现所投梯型优越性,符合项目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 关于“产品智能化”条款的质疑

质疑条款: 所投产品制造商承诺免费提供物联网无线通信;且此终端须经过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得*分。

质疑理由: 物联网功能已是行业标配,各大厂商均有成熟解决方案。条款要求必须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单一报告,而该机构并非此项功能的唯一或法定认证机构。此要求明显倾向于已在此机构完成认证的特定供应商,缺乏技术必要性,违反了公平原则。

修改建议: 建议修改为: 所投产品制造商承诺在此期间免费提供物联网无线通信功能,且能提供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其它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得*分。(注: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答:此条为提升此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符合项目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 关于“门机系统运行质量”条款的质疑

质疑条款:

*. 所投电梯门电机防护等级≥****,得*分。

*. 开门/关门噪音≤****,各得*分。

质疑理由: 门机系统在日常使用中接触高压水射流的可能性极低,要求防护等级达到****(防尘最高级、防喷水)与电梯门的实际使用场景严重不符,属于过度要求。该异常严苛的参数指向性明显,旨在排除无法满足此不切实际条件的竞争对手。

修改建议: 建议修改为更贴合实际应用场景的标准:

*. 所投电梯门电机防护等级≥****(防尘、防溅水),得*分。

*. 为提升用户体验,采用更高标准:开门噪音≤****的得*分,关门噪音≤****的得*分,高于此数值不得分。

答:以上参数旨在提升门机系统运行质量,符合项目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合经区上海城市公寓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址:合肥市蜀山区翠微路上海城市公寓小区

编:******

联系人:郑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千城大厦*楼

编:******

联系人:施女士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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